1、什么是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打造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规范。结婚除需要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需要在规定的结婚登记处履行法定的婚姻登记手续。登记规范,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推行,保证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身体健康,防止违法婚姻,预防婚姻家庭纠纷的发生,同时也是在婚姻问题上进行法制宣传的要紧环节。认真实行关于结婚登记的各项规定,对于巩固和进步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规范具备要紧意义。
2、结婚登记的手续
第一,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是需要带的,不需要带复印件。
第二,结婚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带好结婚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若是集体户口,要到所在单位要来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还有我们的集体户口页原件。
第三,结婚双方的合影要红底的双方合影照片,需要带两张。在照相馆拍时直接告诉是结婚登记需要的即可,照相馆会洗出合适的大小。
第四,九块钱按国家规定,结婚登记的工本费是九块钱。一般不需要另付其它成本,不过有些地方会需要部分证件的复印件,或许会加光复印费。
第五,要结婚双方本人到场结婚双方本人需要一块到民政局,民政局办事职员会询问结婚是不是为本人的意愿。所以必须要本人到场。
3、婚姻登记条例
第二章结婚登记
第四条中国大陆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一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大陆结婚的,中国大陆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大陆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一同到中国大陆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中国大陆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与与他们当事人没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与与他们当事人没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有效护照;
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与与他们当事人没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国驻该国使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与与他们当事人没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游证件;
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国驻该国使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未到法定婚龄的;
非双方自愿的;
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患有医学上觉得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察并询问有关状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第八条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第九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可以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察觉得受胁迫结婚的状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综合上述记者为大伙整理了有关内容,大家可以了解了解,结婚登记是在规定的结婚登记处履行法定的婚姻登记手续,而且男女双方需要携带有关证件到相应的部门进行办理。